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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矛盾论》读后感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9:50 来源: 作者: 阅读:

张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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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矛盾论》是毛泽东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末期和抗战初期所写的,这些都是适合于当时需要不能不写的。《毛泽东选集》写道,“一九二一年建党后,经过了十四年,牺牲了多少党员、干部,吃了很多苦头,才懂得了如何处理党内关系、党外关系,学会走群众路线,不经过那场斗争,我的那些文章也是写不出来的。”两论是马克思哲学中国化的开山之作,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奠定之作,更是我党思想理论建设的经典之作,它对中国革命道路的指导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总结了中国革命的曲折经历,由1927年的北伐战争、1936年长征胜利的两次胜利,和1927年大革命失败、1934年的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两次失败,总结出了两条斗争经验,一是我们必须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我们的国情出发。这一点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的。二是必须走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

接着是厘清党内错误的思想路线,其中包括陈独秀的右倾错误路线和王明左倾错误路线。为摆脱左、右倾错误思想原因上升到哲学层面,毛泽东要求从哲学上反思,批判和破除党内严重存在的主观主义错误,清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左倾、教条主义的危害,确立正确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路线。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精辟地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问题――矛盾的问题,矛盾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特别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就是共性和绝对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的精髓。毛泽东言简意赅地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去观察世界,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以及从一个事物同其它事物的关系中去研究事物的发展。事物在矛盾中相互作用从对立走向统一,同时又用矛盾的特殊性,用来反对教条主义。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因为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

认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对这个的理解我想起了我高考后的打工实践便是这样,在学校里我们学习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在打工经历中我们把理论认识再转回到社会实践中,将我们所学的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单个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中,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我们又可以得出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以至无穷,并且每个新的循环都代表着更高的内容。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的情况。客观过程的发展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因而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同样充满矛盾和斗争,那么社会实践过程就是无穷的!